專利戰(zhàn)略之:提交后,可以隱藏多久不被公眾發(fā)現(xiàn)(上)
作者:風清漾
是否申請專利?很多申請人面臨艱難的抉擇與權衡。
不申請專利害怕無法保護技術,申請專利更怕別人依據(jù)專利說明書照葫蘆畫瓢,很輕易的抄襲。
那么理論上,專利在提交后,可以隱藏多久,公眾看不到專利文本呢?
本文嘗試從理論的角度上,以一件發(fā)明專利申請從提交開始為例,暢想一下如何窮盡專利法的相關規(guī)定,來達到此目的的理論方法。
1、優(yōu)先權—12個月
申請人在提交專利申請文本后,不必要繳納任何官費,就可以在申請日后的12個月內,以優(yōu)先權的形式再次提交,享受第一次提交的申請日,同時專利文本不會被公開。
法律依據(jù)如下:
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九條第二款規(guī)定:“申請人自發(fā)明或者實用新型在中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,又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,可以享有優(yōu)先權。”
2、視為撤回通知書—約4個月
提交專利后,如果不繳納申請費等官費,國知局將會發(fā)出視為撤回通知書。
法律規(guī)定如下:
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九十五條規(guī)定:“申請人應當自申請日起2個月內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繳納申請費、公布印刷費和必要的申請附加費;期滿未繳納或者未繳足的,其申請視為撤回?!?/strong>
實踐中,國知局往往在申請日后約4個月左右,才會發(fā)出視為撤回通知書。
例如
發(fā)出時間為2020年4月底左右,距離申請日大約是4個月。
3、提交恢復權利請求—2個半月
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六條,有如下規(guī)定:
視為撤回通知書發(fā)文日后的2個半月,再提交恢復權利請求,是可以的。
4、緩交恢復權利請求費—3個月
提交恢復權利請求后,如果不繳納恢復權利請求費,國知局約1個月發(fā)出補正通知書。
例如:
此補正通知書發(fā)文日后的1個半月,可再繳納恢復權利請求費。
如果,用銀行電匯的方式繳納費用,一般國知局約2周左右才處理完畢此費用,又多出了約半個月時間。
終于,開始初步審查了,在第一次提交專利文本后的1年零10個月之后。
5、恢復權利成功并開始初步審查—約1個月
自國知局收到恢復權利請求費后,初審流程部開始排隊處理恢復權利的請求,往往需要1個月左右的時間處理完畢,并開始初步審查。
6、套餐1(第1次補正通知書、視為撤回和恢復權利請求)—11個月
如果專利文本有形式缺陷,大約1個月的時間初審流程,會發(fā)出補正通知書,如下的形式:
約4個月,國知局發(fā)出視為撤回通知書,如果不提交答復的話。
約2個半月,申請人可提交恢復權利請求,但不繳納恢復權利請求費。
約1個月,國知局發(fā)出辦理恢復權利補正通知書。
約1個半月,申請人以電匯方式繳納恢復權利請求費。
約1個月,初審流程部審查完畢第一次補正答復。
合 計 為 11 個 月。
7、套餐2(第2次補正通知書、視為撤回和恢復權利請求成功)—約11個月
專利審查指南2010版中,對于初步審查,有如下規(guī)定:
申請文件存在缺陷,第一次補正仍然不合格的,審查員需要發(fā)出2次補正通知書。
所以,理論上,第2次補正通知書的流程可控期限,與第一次補正通知書的期限類似,可以長達11個月。
綜合以上,自初次提交專利文本,直到國知局發(fā)出初步審查合格通知書,經歷了漫長的45個月,也就是3年零9個月的歷程。
還沒有結束,這件專利申請文本,通過后面的流程環(huán)節(jié),還可以繼續(xù)隱藏很久。
一大段坎坷崎嶇的道路在前方等待著,需要這件多災多難的申請文本,繼續(xù)砥礪前行。
去實現(xiàn)文本公開,被公眾發(fā)現(xiàn)的理想和愿景。
聲明:以上僅為理論上的想象,并非一定具備操作的可行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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